长春李女士新房已交工为何领取钥匙却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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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9 10:31:181月1日,长春市民李女士来到了该小区的售楼处,因为自己给儿子买的新房终于交工了。“当时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来到了财务室,缴纳了20%的采暖费和其它一些费用。”李女士说。
随后李女士和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一同去验房,验房结束后对方便提醒李女士去小区物业公司交物业费并领取钥匙,可她没想到在领取钥匙时遇到了阻碍。“物业的工作人员让我交4000多元,一共有物业费、装修垃圾清理费、电梯运料费等6项。当时我就有点蒙了,我现在也不入住也不装修,就是拿钥匙,为什么还要交这么多呢?”李女士说。
需交齐6项4000多元费用
1月3日记者看到了李女士提供的流程单,现在已进行到“物业收款处缴纳物业费等各项费用”这一栏,目前经办人还没有签字。
随后记者来到了该小区,走进了小区的物业公司。此时在公司的临时办公室里有几名工作人员正在办公,记者以业主的身份询问了领取钥匙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已经验房结束,那么业主需要在物业公司交齐6项费用才能领取钥匙。“6项费用里包括物业费、装修垃圾清理费、电梯运料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电梯费、水电煤气预存费,这些钱都交齐了就可以发放钥匙了。”工作人员拿出一张交费表格对记者说。
物业:要预交“装修费用”
记者表示这套住房在近期不会装修入住,所以不想交其中的装修垃圾清理费、电梯运料费这两项费用。“咱们这都是一次性交款的,即便你不立即装修也要提前预交,因为早晚你都要装修,先交后交都一样,到时候你拿着收据就可以证明自己交过了,我们就收取这一次。”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在小区里踏查碰到了几名刚刚验完房子的业主。其中一名业主表示,物业的确要收取一些费用,不过为了赶紧装修,所以他决定交。“是要交一些钱,好像是物业费,具体都包括什么我也不知道,交就交吧,别的钱都花了,不差这个了。”该业主说。
律师:不按期给钥匙违约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宗丽娜律师表示,长春市政府在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收取这种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等费用,除非业主同意。同时不管业主是否入住,物业费是必须交的,“你是否入住,物业都提供了服务,因为物业不是给你一家提供服务,物业是给公共部位提供的服务,所以物业费是必须交的。但是装修垃圾清理费、电梯运料费、水电煤气预存费这3项费用物业是没权利向业主收取的,而不交钱不给钥匙这样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按照规定的日期给业主钥匙,对方要支付给业主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