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公积金提取条件 张掖公积金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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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0 11:46:49虽然张掖公积金已经实施很多年了,但是很多朋友对于张掖公积金提取条件、张掖公积金提取流程知之甚少,甚至有些朋友不知道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白白浪费这项福利,如果你就是其中一员,那就快来学习一下吧。
一、张掖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按规定条件可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未再就业的;
(九)被纳入城镇居民生活保障范围,无力支付房租、本人及家庭成员住院治疗费或子女上大学学费的。
二、张掖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十六条 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须填写《张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同时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公积金中心受理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