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一装修公司向楼盘购买业主信息 董事长获刑
周凌如
2020-04-28 17:26:28“喂,您好,是××女士(先生)吗?我是××装修公司的,我们公司近期有一个针对您购买楼盘的样板房征集活动……”
不少买了新房的人都会接到类似的推销电话,这些人不仅知道你的姓名、手机号,甚至对房型房号也一清二楚。这不禁让人好奇,自己的信息是怎么被这些公司掌握的?
买房后遭遇装修公司打来的电话骚扰,这样的经历对于大多数人都不陌生。近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为了提高公司业绩,衡阳一装修公司疯狂购买房主个人信息,给予业务员用于推销,结果公司被罚款5万元,董事长等人均获刑。
装修公司为业绩买信息
衡阳红牛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天眼查显示,衡阳红牛装饰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装饰的设计、施工、维护;水电安装;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周某勤作为该公司最大的股东,占股31%。
在周某勤任董事长期间,他与公司总裁田某、员工李某梅商议,为提高公司业绩,鼓励公司员工购买楼盘业主信息用于拨打推销电话。
梳理发现,衡阳红牛装饰有限公司有两条购买的渠道。一条渠道是周某勤亲自找人购买。他联系的人姓彭,是个“中间商”。2014年以来,彭某为牟取利益,采取购买、交换等方式,获取了大量衡阳市各大楼盘业主房产信息,信息内容包含:小区名称、楼栋号、房间号、业主姓名、房屋面积、联系方式等内容。2015年9月10日至2018年2月14日,彭某以每条信息0.5元至4元不等的价格对外出售。
据统计,2016年5月20日至2018年2月,周某勤单独从彭某(已判决)处购买楼盘业主信息33765条(其中重复信息4707条),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支付16000余元。
周某勤在购得楼盘业主信息后将信息分发给田某以及公司的店长,他们将信息分发给市场二部经理阳某及市场一部经理陆某,由阳某、陆某再分发给市场部员工用于拨打推销电话。
有人用两包烟换得几百条信息
除了依靠董事长周某勤手中的数据外,在征得周某勤等人同意后,衡阳红牛装饰有限公司还积极鼓励员工购买,费用公司报销。
2017年10月,李某梅购买了合胜广场二期楼盘业主信息845条,通过微信支付2000元,后在公司报销1600元,用所购名单自行拨打推销电话。
2018年3月,阳某购买了楼盘业主信息1499条,通过支付宝及现金支付1780元,后在公司报销购买费用,将所购名单分发给部门员工拨打推销电话。
物业工作人员是他们的主要渠道,有的人花了钱,有的人甚至只用两包烟作为交换就轻松拿到几百条信息。
2018年3月,衡阳红牛装饰有限公司一员工从金盾花苑小区一杨姓物业人员手中用两包烟购得该小区业主信息212条,用所购名单自行拨打推销电话。
2018年5月,陆某从雨母新城物业工作人员手中以300元的价格购得该小区业主信息200条,后在公司报销购买费用,将所购名单分发给部门员工拨打推销电话。
据统计,衡阳红牛装饰有限公司的员工先后购买了楼盘业主信息2756条,并经田某等人签字后在公司报销购买费用,所购名单均用于自己或者部门员工拨打推销电话。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衡阳红牛装饰有限公司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周某勤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田某等4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至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不等。
周某勤上诉后,衡阳中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单位犯罪,被告单位衡阳红牛装饰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上诉人周某勤为获取非法利益,采取购买方式获取大量楼盘业主房产信息,情节特别严重,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采取购买方式获取楼盘业主房产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周某勤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等,以周某勤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